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网络拍卖公告
编号:云昊丽拍(烟草)告字第2024-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烟办〔2021〕17号)、《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批准,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华坪县分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宁蒗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于2024年11月4日10时至2024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以下简称拍卖竞价时间)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拍卖公告发布的媒体及平台
㈠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㈡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ynhppm.com);
㈢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抖音号(账号:云南昊鹏拍卖,抖音号:dy51dzm81qlm);
㈣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nhppmyxgs);
㈤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微博(账号:云南昊鹏拍卖);
㈥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小红书(账号: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书号:6042728746);
㈦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哔哩哔哩(账号: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UID:2036476021)。
二、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1:位于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十九组,北临G353国道边,兴泉镇派出所对面,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持有的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十九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标的2:位于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赤格阿龙路,宁蒗县蒗渠中学蒗蕖中学东300米,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持有的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赤格阿龙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三、网络拍卖时间及平台
㈠网络拍卖时间:2024年11月4日10时至2024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㈡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
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17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㈡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看样,预约展示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12556101(工作时间);本公司统一组织意向人进行现场展示勘验,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查勘为准。
竞买人(或申请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或申请人)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未到展示现场看样的视为已经看样。
五、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意向人自行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上实名注册报名。
六、参加网络拍卖报名条件及方式
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报名参加(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㈡ 意向人应当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拍卖的意向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买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意向人成为竞买人后,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办理报名手续,本次为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㈢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请按照本公告中的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一张身份证(或资质)只能取得一个竞价代码。
㈣ 办理报名手续时,提供以下资料
⑴ 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与竞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手续。
⑵ 自然人申请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能亲自参加竞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⑶ 申请人应该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加盖公章,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办理拍卖报名手续时提供一式三份,拍卖成功与否不退。
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本公司给予资格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
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未通过的竞买人强行参与竞拍并成交,成交后不予移交标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办理资质审核手续和银行转账等费用共计200元整(注:不开具发票及收据,收费后不退),在资质审核前缴纳给本公司,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及发布的相关媒体。
七、拍卖成交价款、佣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手续办理
㈠拍卖成交,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冲抵佣金(本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剩余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价款一部分;买受人还须向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为准。
㈡未竞价成功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㈢拍卖成交后的3日内(即2024年11月8日17:00前),买受人按照平台操作流程缴清拍卖成交价尾款,本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移交过户手续,未接到委托方通知之前,敬请买受人耐心等待,逾期缴纳成交价款和反悔的,将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本公司缴纳拍卖成交价2.48%比例的佣金,在买受人的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
八、注意事项
㈠ 鉴于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应到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报名、应价或报价,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并自愿承担风险,委托方和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本公司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视频、数据等仅作为参考之用,拍卖标的以成交后的移交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㈡拍卖成交,买受人缴清全额拍卖成交价款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获取标的相关过户资料,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及要求各自承担缴纳。
㈢标的最终面积、使用权类型、用途、终止日期等均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登记权证》中标注的内容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标的情况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㈣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做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㈤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拍卖标的移交及过户完毕,中间出现的任何市场价格波动起伏造成的价值变化,由买受人独自承担,委托方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的15日内将成交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包含权属材料、移交房屋钥匙等),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成交标的移交前涉及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
㈦拍卖标的2于2007年被鉴定为C级危房,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设计不合理,已经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为保证使用安全,买受人在竞得标的后须对房屋进行加固处理。
九、其他事项
㈠在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如果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及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逾期1日按应交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和已交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予退还;超期7天的视为违约,委托方可将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行拍卖;标的被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委托方(或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滞纳金;再行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本公司建议委托方从其保证金中或已付款项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要求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本公司将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对原买受人的财产查封并强制执行。如果因为违约而导致诉讼到人民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全部承担。
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及资料,竞买人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对本次拍卖的全部文件及资料的知悉、认可、理解和掌握并自愿参加拍卖活动(包括拍卖的前期报名、拍卖竞价和拍卖成交后缴款、过户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hppmyxgs),本次拍卖的相关说明及补充通知等从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敬请拍卖各方当事人关注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12556101。
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